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分别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再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前休假不得超过15天,如果是提前生可以将不足的天数与产后假合并使用。但是如果产前超过了15天了,超出的天数按照病假来处理。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且工资、资金和其它福利待遇照发。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享受?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按规定对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下列保护:
(1)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不少于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增加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2)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3)实行劳动定额的,适当减少其劳动量;
(4)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并未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哺乳期女职工安排哺乳假,但用人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制定规章制度自行确定或与企业职工一方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协商确定。
以上都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不可破的,但是现实生活中难免会有不一样的,各种剑走偏锋,想占小便宜的人。
1.产假与节假日重了,怎么办?
企业不会给你多加假期,但是如果公司老板人性化管理也不是不可能。
2用人单位可否在孕期辞退女职工?
不能,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予以辞退,或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国家有国家的规定,公司也有一定的决定权。职业道德是从事工作,为人的基础。做好本职工作,想要的积极去争取协商,相信一般公司老板都不会在这方面硬杠。